最近因爲處理作者的訴求,想到這些經驗可以被記錄下來。
書籍編目時所給的作者號,不論是用四角號碼還是五筆檢字法,總是要換成數字,據說有的作者非常在意作者號變成了4444,這是中國人對於諧音上的禁忌。
對於作者標目中區分使用的生年,有的作者也很在意,其實這些生年資訊都是在出版品中查得,編目員也不會大費周章去翻出作者的祖宗八代,但基於尊重個人意願,圖書館接到作者需求時,都會配合將生年資訊拿掉。只是作者也需認知,因書目共享,流傳在其他國內外圖書館目錄中已有的標目,很難ㄧㄧ修正,端賴作者自己反應給其他圖書館。
另外,有些有西文著作的華人作者也很在意自己的名字拼音。對圖書館而言,西文書目的標目使用OCLC所建的標目是最省力的作業方式,因爲無需另行建立權威紀錄,且未來進館同ㄧ作者的書目也不用持續修正。但換個角度想,名字是個人的象徵,有其特定的喜好與緣由,也應尊重個人,而非僅著重在編目作業上的便利性。雖然變更標目所衍生的後續工作還不少,包括修改權威紀錄,修改書目作者標目,還得將所有該作者的書都取回改號,不過,該做的整理還是得做,才能使目錄產生聚集的效果啊。